独生子女可能无法继承父母房产,90%的沈阳人都不知道
2021-04-15
339

沈阳的房价大家都有所了解,房价逐年增加确实也给大部分人很多压力,很多人努力地打拼了一辈子就是为给家人和自己留下了一套能够安稳生活的房子但最近一条房产继承的消息,刷爆了沈阳陵园网小编的朋友圈,看过的人都大呼意外!


事情是这样的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母亲生前在沈阳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

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理由是房产不全属于她一个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产。这真是有点奇怪了。


很多独生子女一定和沈阳陵园网小编一样蒙,明明爸妈只有我一个孩子,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

独生子女并非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

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所以,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


而这也是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的原因,因为母亲去世之前,小丽的外公外婆就已经不在了,

所以母亲的遗产全部都由小丽一个人来继承!所以最后小丽就有自己的二十四分之五,加上母亲的遗产三分之二,也就是拥有房产八分之七的继承权!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根据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大家特别不愿意在生前去谈身后事,但是时代不同了,现在有着越来越多让亲人反目成仇的遗产纠纷。所以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确立一份最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遗嘱,可能是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最好的方法。

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

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又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该怎么办?

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如果连遗嘱都没有怎么办?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然后到法院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有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身为独生子女的一代,享受着父母全部的疼爱,也承担着全部的责任和压力。所以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的时候,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对自己也说也是一个好事。

最后沈阳陵园网小编衷心希望,普天下的父母,都能健健康康,长命百岁!